高分子科学教学实验中心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教学实验中心所有大型精密仪器和分析天平以外的其他仪器设备,包括玻璃仪器。所有常规仪器设备由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见附件一)。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由教学实验中心聘任。
3、所有常规仪器设备的使用范围:
(1) 实验教学
(2) 新实验开发
(3) 实验中心所属人员科研
(4) 借用
常规仪器设备使用优先级:(1) (2) (3)(4)。
4、常规仪器设备使用流程
(1)实验教学
以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为准,在每学期开学后交由实验准备和保障人员负责管理;实验课程结束后,交回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管理。
(2)新实验开发
由新实验开发人根据需要填写常规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二);
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交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使用优先级及其他具体情况安排使用时间;
新实验开发人员根据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所安排的时间表使用仪器。
注: 如果不在实验中心指定的实验室使用,按借用处理。
(3)实验中心所属人员科研
由申请人根据需要填写《常规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
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交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使用优先级及其他具体情况安排使用时间;
申请人根据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安排的时间表使用仪器。
注: 如果不在实验中心指定的实验室使用,按借用处理。
(4)借用
由借用人填写《常规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
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交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使用优先级及其他具体情况安排借用时间;
管理员交由借用人使用;
借用人应按期将所借仪器设备归还管理员,并保证仪器设备的清洁。
5、常规仪器设备使用人需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保证仪器设备无损坏、无故障,否则,按《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赔偿。